目前,全省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生产经营,仍是以传统农业为主,第一产业投入居首位,二、三产业投入份额偏小。从1986—1994年,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投向第一产业的比重维持在91.5%~94.5%之间,同期二、三产业的比重在8.5%~5.5%。但投向二、三产业的效益明显高于第一产业。以1994年为例,投向第一产业每1元获纯收入1.58元,而投向二、三产业平均每1元获纯收入7.03元,每元资金回报悬殊5.45元。见表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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