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以前,安徽城乡市场猪肉销售全部由私营屠商屠户经营。1951年,国营土产公司开始经营猪肉。1954年,全省发生大水灾,当年组建的国营食品公司为保证省内主要城市及工矿区猪肉等副食品的供应,积极采购,销售数量大幅度上升。1955年,开始对生猪实行派购,食品公司的供应范围由原来的主要城市及工矿区扩大到全省县以上市场。1956年,食品公司实行“一条鞭”经营,根据“国内需要服从出口需要”、“中小城市要服从大城市”的原则,在外调与储备任务完成后,适当扩大省内销售,保证了城市工矿区的肉食供应,县城和农村市场供应也基本缓和。1957年,生猪生产虽有发展,但由于人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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