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门历史资料统计,自1950—1994年的45年中,安徽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成灾人口5.67亿人次,国家发放救灾款33.60亿元,发放救灾粮指标2 074.9万吨,下拨了大批救灾物资,用于灾区重建家园和生产自救。全省倒塌民房1 662.41万间,90%以上得到恢复和重建。其中:1983—1994年的12年中,中央和地方财政累计拨发自然灾害救济经费20.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7.08亿元,占救济费总数的84.5%;省及县(市)财政拨款3.117亿元,占救济费总数的15.5%。用于灾民生活救济(含吃、穿、住、医) 11.13亿元,占支出总数的76.8%,得到生活救济人数(不含防病治病人数)5 653万人;用于扶持生产自救2.19亿元,占支出总数15%,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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