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月,安徽全省除少数蓄洪区外,共计在71个县市、4个市郊、687个区、10 284个乡(村)、2 960余万农村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省共没收、征收土地2 104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8.5%),分配给403万多农户(占农业总户数的67.8%)和1 697万多名无地少地的农民(占农业人口总数的67.1%)。此外,还分配地主多余粮食约17.5万吨、房屋220余间、农具106万件、耕畜20多万头。从此,安徽农村基本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分得土地的农民喜气洋洋,歌颂“千年铁树开了花,农民土地还了家”。
土地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翻身农民获得土地和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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