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开始,安徽省自下而上逐步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从1991年起,地(市)、县(市、区)、乡(镇)、村各级每年都要签订“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并由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计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1992年,在地、市以下层层签订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安徽省人民政府首次与7个行署、9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分别下达了人口控制的确保指标和奖励指标,并连续4年由省统计部门组织百万人口抽样调查,考核到县级。为使考核指标更加科学、合理,1992年初,安徽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制订了《安徽省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比试行办法》,实行全面管理千分制考核。1995年4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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