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地区1991年初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试验区”。在此基础上,经向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申报,1992年11月批准在商丘地区建立了“全国农村流通体制改革试验区”,次年确定商丘试验区以粮食经营体制改革、供销社改革、农村劳动力流动三项内容为试验重点。1994年8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又决定扩大原定商丘试验区试验领域,把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试验区”更名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省委、省政府设立商丘试验区,旨在探索内陆农业地区通过各种必要的、配套的改革推动区域经济尽快发展的途径。国家设立商丘试验区,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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