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省农村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建立自己的经济组织,为他们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国家也需要在农村建立和扩大社会主义阵地,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1952年,全省农村全面开展“三大合作”(生产、供销、信用)运动。同年8月西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和西南军政委员会合作事业局联合发布指示:“各级农林机关和合作组织要大力发展互助组、全面组织加入供销合作社”。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进入了迅速发展阶段。
1952年末,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政公署合并为四川省后,对供销合作社提出了“积极发展,发展中求巩固”的方针,推动了供销合作社组织上和业务上的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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