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陆续建立。省级机构当时在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区党委时,分别设立有政研室或农村科。1952年9月合省后,四川省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8月7日召开的第17次会议精神,抽调原川南、川西、川北3个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一些干部,于同年10月7日,建立了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重点是领导农业互助合作运动。1953年,改名为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内部相继设立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和干部处等5个处室,人员编制67名。196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实行“农村工作党政一肩挑”。1965年10月省委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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