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减租退押的基础上,该市于1951年2月在大安区和平乡进行试点,同年6月在面上分两期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使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1951年4月起,先后建立了杨富华、曾绍章、庞宗明等首批互助组,在广大农民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同年底,全市组建了常年互助组95个,参加农户830户,占总农户的4.6%;季节性临时互助组282个,参加农户1 851户,占总农户的10%。互助合作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得到迅速发展。1954年,常年互助组达到522个、临时互助组684个,入组农户共12 430户,占总农户的64.83%。1954年1月,在大安区互助乡(今新民乡)、和平乡,试办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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