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夕,甘孜州存在着封建领主和封建地主两种剥削制度。在封建领主制地区(占全州大部分地区),政治上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土司、头人和寺庙上层喇嘛等封建农奴主相互勾结,对农奴实行联合专政。5%的农奴主拥有大量的土地、牧场、牲畜和森林,他们设置监狱、法庭、武装,占有大量的农奴和奴隶。当时生产力十分落后,工具基本上是木制的,普遍采用“二牛抬扛”,不少是刀耕火种,粮食亩产平均仅40—50公斤。
在封建地主统治地区,“改土归流”后,封建地主经济很强,实际上是土、流并存。地主和富农实行实物地租,残酷压榨农奴,95%以上的农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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