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的自然面貌大体上是“六山一水三分田”。总面积为14.75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59.8%。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74.7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厢和辽南沿海的13个市70个县(市、区)。
新中国成立初至1996年的47年间,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 959平方公里,其中造林31 543.3平方公里,种草3 859平方公里,治理坡耕地5 236平方公里(水平梯田244 7平方公里),其他措施2 431平方公里。修谷坊102万座,塘坝5 789座,治理小河道498万延长米。1986年以来的十年间,平均每年治理1 448.7平方公里,其速度是过去32年的2.1倍,且大多数是以小流域为单元的骨干精品工程,治理标准高,措施配套成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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