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社的土地仍保持社员私有不变,而耕地则要评产入社,统一经营。按入社时耕地质量条件和常年实际产量进行评产。入社采取自愿的原则,社员一般要将土地入社,并可以按家庭人口酌情留少量园田,可相当于全社每人平均耕地面积的1%~5%; 私人开垦的公共荒地,既可评产入社,也可由社付给相应的报酬; 互助组开垦的荒地,由社偿还工本费用后归社所有。高级社规定社员的所有土地都无偿转为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城镇居民私有的耕地,若自己不耕种,可交社耕种,由社付给其一定的土地报酬。社员的坟地、宅基地不入社。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员,可暂时保留其土地分红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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