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全省有93%的村建立了村合作经济组织。其中与村民委员会分设的有9 133个,占63.3%;与村民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有6 172个,占36.7%。村合作经济组织称生产联社或经济联社的居多,在少数经济发达的村则多称为农工商公司或农工商总公司。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村合作经济组织有了新的发展,把家庭经营引入了公司制,有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了股份有限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多数村都成立了农工商总公司或农业开发总公司,村(组)党组织、自治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交叉任职。还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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