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区果品经营,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购销方式。新中国成立前,果品批发有3种形式。一是产地为销地代购,到销地批发; 二是销地为产地批发; 三是长途贩运。零售商有专业果品商店、摊床和走街串巷的小商贩。
新中国成立后,果品购销方式也发生多次变化,从1949—1955年,果品由多家经营、自由购销,从事果品经营的主要有国营商业的土产公司,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民政部门的集体商业及一部分私营商行等。此时期价格是国家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议购议销。但国合商业的收购价由收购单位随行就市确定挂牌收购,基本上一价到底。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批发价是以 “叫行” 的形式成交,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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