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经历了3次组建和2次撤销。
1947—1954年上半年,设在辽宁地区的各级东北银行以及由东北银行改为人民银行后的各级人民银行,均先后设有农村金融科、股(组),办理农村金融业务。1954年8月,随着东北行政区的撤销,撤销了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省分行设有农村金融管理处,管理全省的农村金融业务。当时,省分行所辖的10个市、33个县的分支行也都设有农村金融科,并在全省设立222个农村营业所,担负着组织吸收农村资金,发放农村各项贷款,支持农业恢复与发展,支持农村合作化事 ......
上一篇: (三)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
下一篇: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