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合作组织最早试办是从1950年开始的。当时的人民银行辽东省分行(今属辽宁省所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供销社合作信用部推进办法》和人民银行东北分行“典型试办,逐渐推广” 的决定,与供销部门相配合,在安东市 (今丹东市)浪头区、宽甸县虎山区等地开办了4个信用部的试点。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辽东、辽西 (今属辽宁省所辖)两省分行按照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决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的指示,先后在辽东省庄河县第4区尖隆岗屯、复县第7区沙坨村、海城县第5区二道河子和辽西省北镇县第6区罗屯等地陆续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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