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的基本性质和特点是政社合一,一大二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统一经营,分级管理;集体劳动,按劳分配。但又随时间不同,管理和分配形式有所不同:
建社初期,公社是统一核算单位,即公社集体所有制。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社的生产规划和直接调配全公社劳力、资金和物资。公社有指挥全社生产和安排生活的大权。一是实行“一平二调”,根据全社的生产、生活需要,平均抽调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劳力、物资、车马等等。二是取消了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三是实行组织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搞供给制分配。
1959年,辽宁改公社所有、公社统一核算为生产大队所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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