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五”普法开始,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广大农村普遍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相继开展了依法治乡、依法治村活动。许多地方的村委会依据宪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村规民约,并建立了村民调解组织,成立了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会等,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这些自治组织的建立,为及时妥善解决农村中各种经济矛盾和利益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中,农村中的人民调解组织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89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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