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8年举行的第1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上,辽宁代表团在田径、中国式摔跤、女子篮球、乒乓球、射击等项目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在田径项目中辽宁代表团以93分取得团体第1名。女子篮球、乒乓球男、女团体以及3×20发团体射击也取得第1名。在1992年举行的第2届全国农民运动会上,设田径、自行车、篮球、游泳、摔跤、乒乓球、象棋、武术、民兵3项9个比赛项目。辽宁代表团64名运动员参加了全部9个项目比赛,夺得金牌8枚,银、铜牌各10枚,男子田径以89分获团体第1名。在1996年举行的第3届农民运动会上,辽宁代表团共取得10枚金牌,在游泳、中国式摔跤、自行车载重赛、毽球等项目中均有出色表现。尤 ......
上一篇: (四)农村体育先进地区
下一篇: 三、体坛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