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辽宁省内虽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但为数很少。乡、村没有卫生组织,主要依靠个体开业医生治病防病。医疗卫生条件非常差,农民贫病交加,人群发病率和死亡率极高,全省人均寿命仅为36岁。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但在一段时间内仍然缺医少药。50年代末在公社一级逐步建立起卫生院,村建立卫生所。1965年开始的赤脚医生培训和办合作医疗,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村级卫生组织。经过8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和发展,不仅每个农业县(区)都建起了县医院、县中医院,而且都有专门的防疫和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全省各个乡(镇)、村均建立起集医疗、预防、保健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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