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时期,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累计达到453.4亿元,其中农业产值累计达到161.9亿元,分别比“七五”时期增长114.1%和34.9%。1996年,在连续两年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26.1亿元,比1978年增长7.1倍,比1990年增长1.2倍,其中农业产值43.4亿元,乡镇企业产值82.7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3.2倍和14.6倍,分别比1990年增长46.9%和207.6%。农民人均纯收入2 100元,比1978年增加21.3倍,比1990年增加1.8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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