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受省政府委托,承担行业管理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省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制定农机行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质量认证和监督; 负责组织农机产品试验、鉴定、推广、许可证发放; 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 负责组织农机行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普及、推广,人才培训; 负责组织指导农机行业统计和信息网络建设; 负责农机用油的宏观管理、节能技术的推广,指导农业工程及农田机械化生产; 负责农机行业利用外资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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