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火力发电。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黑龙江省对伪满遗留下来的32座小型火力发电厂进行了改造, 用从苏联进口的小型蒸气机代替落后锅驼机,到1957年, 黑龙江省装机500千瓦以上的小型火力发电厂, 都换上了新的发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达到了8 000千瓦, 年发电量达到了2 456千瓦时。
1958年, 黑龙江省电业管理局成立以后, 对全省发电机组进行了第二次更新改造。到1963年, 全省已有20个县镇的发电厂换上了汽轮发电机组。同时,为了保证一些远离大城市的县城工农业用电的需要,陆续在肇源、木兰等县镇新建了小型火力发电厂。
1974—1995年, 国家水电部给黑龙江省投资6 136万元, 新建了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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