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以劳动密集型为重点的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六五”、“七五”期间, 把劳动力的流向引到开发第三产业上, 在政策上给以优惠, 在经济上给以扶持, 使之尽可能与垦区经济达到同步协调发展的水平。1995年, 国民生产总值中, 第三产业占27.7%, 较1990年增加3.1个百分点。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 初步使垦区经济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 促进国营农场由种植业和生产粮食为主,向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转变; 由农产品粗加工初级产品为主, 向多次增值深加工产品转变; 由经营农业为主, 向农工商综合经营转变, 并且逐步走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服务系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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