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机器拖拉机站。1952—1957年, 黑龙江省分批试办农业机器拖拉机站。6年间国家共投资2 780万元, 购买拖拉机724台, 机引农具3 180台 (件)及部分修理设备和仪器, 并建设了一些生产和生活用房。分别在27个市县建立了28个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全部实行国有国营, 人员配备、资金投放、机械调拨、物资供应以及经营管理等, 都由省农业厅 (设机站管理处)直接管理。拖拉机站为农民代耕服务,实行定额收费, 收支差额由国家补贴, 直接到省结算。
1952年, 原松江省在桦川水利农场一个机耕队的基础上, 建立了黑龙江地区的第一个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桦川星火农业机器拖拉机站。站内设有站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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