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全省水产品产量仅为18 564吨, 全部为捕捞产量; 1956年达到31 686吨。这一时期养殖业开始起步, 产量为368吨。到1984年水产品产量达55 395吨, 其中养殖产量达28 950吨, 占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的52.3%, 历史上第一次超过捕捞产量, 从此改变了渔业生产以捕为主的局面。“六五” 以后, 特别是 “八五” 期间全省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1991—1995年水产品总产量993 553吨,比 “六五”期间增长3.27倍, 比 “七五” 期间增长67%。其中199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252900吨, 比1949年增长12.6倍, 比1990年147 869吨增长71%。1990—1995年年均递增11.3% (见表5-5-2)。
养殖产量。“六五”期间114 642吨, “七五”期间397 006吨, ......
上一篇: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渔业
下一篇: (二)渔业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