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当时, 黑龙江省农村的经济条件是相当窘困的。1982年末, 全省农民欠款高达7.6亿元。有些社队长期靠贷款搞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 全省农民负担 (包括农业税和集体提留)总额达8.04亿元, 占承包总收入的15.6%, 人均负担44.7元, 公顷负担127元。有些地方提留的名目繁多, 最多的达38项。负担最多的公顷平均达600元以上。农民反映: “大包干好是好, 提留太多受不了, 不包干没活干, 包了油水少。”提留偏高的原因,有的是社队干部宽打窄用; 有的是缺乏经验把不该摊给农民的项目也摊进去; 有的则是增加干部补贴名额和提高补贴标准。
针对这种情况, 在198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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