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委对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采取 “开闸放水”措施的同时, 中共中央下发了1983年1号文件。指出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上述宽松的环境和高度的评价, 使黑龙江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像一场春雨浇洒全省农村的每一个角落。1983年2月, 全省落实各种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5%以上, 其中包干到户占73%。而到1984年春,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8%。
为了加强对迅速发展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 使之按照省委提出的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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