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时期 (1949—1955年)。50年代初期, 在 “城乡互助, 内外交流, 发展生产, 繁荣经济” 的方针指导下, 私营商业对肉、禽、蛋的购销发挥了积极作用。国营土副产品商业机构经营量有限, 主要提供出口货源和军需。以后, 随着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经营能力的不断发展壮大, 私营经济比重逐年下降。到1954年末统计, 国营商业经营比重已经达到80%以上。1955年9月以后, 除少数边远县外,货源基本为国营公司所掌握, 仅有少数私营零售商,货源也靠国营商业渠道供给。
2.国营商业统一市场时期 (1956—1977年)。为了保证城市供应, 在收购方面, 国家先后采取了派购、计划收购、奖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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