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禽。历来多为商贩经营或农民到集市出售。1949年以后, 集市市场虽几开几关, 但农民到城市、集镇卖家禽没有间断过。国营商业一直作为小商品经营, 每年冬季收购一批, 在新年、春节期间销售, 平时经营量很少。1973年肉食市场转紧, 采取了每个农户交售1只鸡的派购办法。1980年取消家禽派购, 实行议购议销。1981年10月实行旺季对家禽执行计划收购, 每年养鸡户向国家交售一、二只平价鸡, 以县为单位完成计划后实行议购议销。1984年10月全部放开经营。
2.鲜蛋。①鲜蛋收购。国营商业1949年收购167万公斤, 1983年收购3 254.5万公斤, 到1984年全面放开经营前, 国营商业收购量时多时少很不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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