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实现薪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是农村能源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福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稳定山林权属,巩固和发展“三定”成果,落实各种林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农民造林营林的积极性。1988年森林资源调查与1983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相比, 提供薪柴的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灌木林和疏林面积增长29.30%, 达564.80万公顷。沿海薪炭林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有23个县市薪炭林面积超650公顷, 其中10个县市超6 500公顷,3个县市超2万公顷,福鼎和南安分别达到4万公顷和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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