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福建农村劳动力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1949年,全省农村劳动力为469.87万人。到1995年底,农村劳动力达1 161.45万人,46年累计净增691.58万人,为同期社会劳动者净增数的近70%,即社会劳动者增加的人数中有2/3为农村劳动力,年均递增达2.0%。特别是1978年以后,由于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大量农村人口陆续进入劳动年龄,使得这17年农村劳动力以2.8%的年平均速度递增,大大超过同期全省总人口年平均递增1.5%、农村人口平均递增1.2%的速度;17年间农村劳动力累计净增433.16万人。至1995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为1 161.45万人,占总人口的36.7%,占农村人口的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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