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恢复发展和“跃进”阶段(1951—1958年)。1953年,全省私营的雇员10人以上的机器厂9家(不包括生产镐、犁的农具厂14家),分别生产内燃机、柴油机、碾米机、水泵等,产值490万元;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农机工业7家,主要生产柴油机、脱粒机和农具等,产值207万元,职工1102人,固定资产原值251万元。1957年,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农机企业发展到31家,产值1486万元,职工3760人。1958年“大跃进”期间,出现了盲目发展,农机生产遍地开花,掀起办厂高潮,年终各级农具厂、五金厂、造船厂、木器厂、犁厂等遍地开花。
2. 稳步发展阶段 (1959—1977年)。经过1959—1962年调整, 农机企业数下降到90家, 1962年产值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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