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福建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水电资源开发利用,在“水电为主、多搞中小”(70年代以前)和“水、火并举,大中小型相结合”电力发展方针的指导下,掀起了一浪高一浪的办电热潮,全省水电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只有几座小水电站;到1995年,全省已建近6 000座大中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达403万千瓦、153亿千瓦时,分别占全省电力总装机651万千瓦、年发电量261.5亿千瓦时的61.9%和58.5%;仅水电发电量就相当于1980年全省总发电量的3倍。水电资源开发率已达34.7%。其中,大型水电站2座,装机容量170万千瓦,开发率57.6%(54.8%);中小水电装机容量23 ......
上一篇: (二)耕地用电量
下一篇: (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