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县际调拨。浙江自1957年起,在供销社系统内部按照统一平衡,统一分配,统一调度,严格按计划执行的要求,实行棉花调拨制度。其调拨原则是:合理流向,品种调剂,质量搭配,省(县)内外兼顾,就地就近组织调拨供应。按棉花生产年度(当年9月至次年8月),由省供销社特产公司根据国家下达的棉花分段调拨计划,衔接、落实省际间的棉花调拨工作,并下达省内县际之间的棉花调拨供应计划。50、60年代,省内棉花产大于销,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棉花外调。1957—1970年,年均净调省外棉花14 945吨,其中调出棉花最多的1965年,调省外棉花达3. 65万吨。此外,还先后向朝鲜、阿尔巴尼亚等国出口棉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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