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福建林区森林采伐过量,烧山毁林严重,遗留下近400万公顷荒山迹地;沿海地区少林缺材,风沙肆虐,水土流失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群众的生产、生活,林业急待恢复发展。中共福建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对林业工作的指示精神,重视抓林业的恢复发展工作。
建立林业管理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初期,在实业(农林)厅内设林垦(业)科,在建阳、南平、永安三个重点林区设置国有林管理处,其余地区设管理站,负责辖区内国有林管理,并协助林业行政管理和护林育林工作。1953年,省林业厅成立,各地、市、县也相应设立林业行政管理机构,初步形成省、地、县三级林业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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