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闽侯县甘蔗镇首创供销合作部。195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发展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确定发展供销合作社是土地改革后农村的中心任务之一,通过供销合作社带动和推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工农联盟。当年4月,福建省合作总社成立(1954年9月更名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到1952年底,全省有2个市、8个专区、63个县建立合作总社和814个基层合作社,约有40%的农户加入了供销合作社,全省自下而上形成体系。
1953年开始,全省供销合作社围绕服务农业生产这一中心,通过购销活动,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供销合同关系,引导农民走合作道路。供销合作社的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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