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队企业进入了再创、调整、发展的新阶段。1978年6月,成立福建省人民公社企业局,同时建立福建省社队企业供销公司。1978年11月,福建省革委会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社队企业主要应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也要为大工业服务,为出口服务,公社工业应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对社队企业发展的方针、经营范围、资金来源、税收、供销渠道以及利润的使用等作了明确规定,使社队企业的发展有章可循。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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