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农业科研机构专业科研人员稀少,科研条件简陋,经费严重不足,发展缓慢。尽管如此,在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果,对当时的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1941年1月,福建省研究院在纪念建院10周年的文章中这样写道:“经费至微,赖其悉心擘划,惨淡经营”,科研人员“不惜牺牲较优之地位待遇,孜孜于开辟知识领域,汲汲于一点一滴的创获,用以自慰自勉者也”。
1840年以后,清政府开始办洋务、兴实业,提倡和鼓励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在这样背景下,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福建奏准成立农业科研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福州工艺传习所内建立省立甲 ......
上一篇: 二、科研机构
下一篇: (二)创业起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