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 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在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宣布实施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结合的“三百三千计划”(具体内容见星火计划一节),提出到1990年底,建设100个科技示范乡镇,把它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贯彻“科技发展必须面向经济,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方针,进一步振兴福建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 委托省科委牵头组织实施。
按照省委指示和工作分工要求, 省科委牵头组织实施科技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也通力协作,在职责范围内,对科技示范乡镇建设予以必要的支持。1988年10月5日,省科委、省科协、省科技干部局、省人事局、省计委、省农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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