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招生制度是开拓人才通向农村的新途径。为了优化生源,建立适当机制,吸引考生特别是农村青年报考农业院校,福建省的高级农业院校实行定向招生,单独考试招收实践生,举办少数民族和老区预科班,对口招收农业中等和职业中学推荐生以及接受重点中学保送生等措施。
新中国成立之初,福建农业高等学校实行单独招生。1952年开始,教育部组织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1955—1957年改为由中央统一计划,省(市)组织领导,高校参加,由原华东分区集中录取分配。1958年起改为在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福建省招生委员会按上述办法组织进行。
1966年开始停止高校统一招生。年初,经 ......
上一篇: 三、教育教学改革
下一篇: (二)多形式、多层次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