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国家批准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赋予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权力。随后,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吸引外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1986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先后开辟了(漳州市)国家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东山县)创汇农业试验区、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台商农业投资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农业引进试验隔离区和乡镇工业小区,两批分别划出29个和35个沿海岛屿、农场、林场、养殖场、试验场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对外招商重点区域,全方位、多层次吸引港澳台地区资金和外资,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设备,加速传统农业改造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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