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二轮村民自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法治村, 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等内容, 采取示范、普及的办法, 强化村委会自治功能, 使村委会建设走上制度化, 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实现较高层次的村民自治, 把全省村委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省村委会从1994—2000年,在巩固第一轮村民自治示范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福建省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标准》,开展第二轮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其工作目标是:1994—1996年, 在全省村委会经过第一轮示范的基础上, 要有40%的村委会开展第二轮示范活动,力争有20%的村委会达到省定第二轮示范标准。同时,继续抓好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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