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是省政府有关农业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农垦的职能部门。
(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畜牧业、农垦等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重大经济、产业政策和法规、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②参与指导或参与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指导农村各种经济成分的经营管理;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和资金融通;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农民加强对生产要素的管理; ③编制主管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根据审 ......
上一篇: (一)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下一篇: (三)福建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