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上海市土地总面积约618平方公里。1958年1月和11月,先后从江苏省划入10个县,组成现有的上海市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为6 100多平方公里。1980年春,上海市首次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详查。详查资料显示,因沿江滨海滩涂围垦,全市土地总面积增至6 340.47平方公里(不包括长江水面及沿江未围滩涂,下同),其中市区243.50平方公里,占3.8%,郊县6 096.97平方公里,占96.2%。至1996年,因滩涂围垦全市土地总面积进一步扩大到6 377.1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10个区行政区划调整,面积扩大到278.8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37%;郊区10个区、县总面积为6 098.29平方公里,占全市的9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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