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 上海郊区广大农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在城市工业和科技实力的支持下,致力于改革生产关系, 改善生产条件, 改进生产技术, 恢复与发展种植业生产。经过土地改革和培修加固海塘以后,1952年, 种植业生产得到了恢复, 粮食、棉花、油菜籽亩产 (15亩为1公顷) 分别达到309.5千克、18千克和50.5千克, 分别比1949年增长42%、89%和55%。以后,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 对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实行计划生产、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以后, 1957年12月, 中共上海市一届二次代表大会提出, 到1967年争取实现亩产千斤粮、百斤棉、75千克油菜籽的奋斗目标。1958年的 ......
上一篇: (一) 新中国成立前
下一篇: (一) 粮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