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村发展互助组的政策主要有:①坚持 “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价交换”原则, 实行劳力、畜力、农具等互助, 有条件的组, 统一评工记分, 按熟结算。②坚持土地所有权不变, 仍归农民个人所有, 田间所出归田主。
上海农村实行互助合作, 有利于生产发展。据统计资料,1952年, 上海郊区水稻、棉花的平均亩产分别比抗日战争前的水平增长28.3%和20.0%, 还涌现了一批高产互助组。但由于互助组的人际关系与经济利益存在着矛盾等原因, 临时互助组“昨天组织今朝散”, 常年互助组 “春季组织秋垮台”的现象时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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