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务院于1953年10月和11月先后决定实行粮食和油料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 由中央统一调度, 地方则在既定的方针、政策原则下保障其实施, 实行在统一管理下, 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粮油管理体制 (简称 “统购统销”)。1954年1月起, 上海市执行粮油计划管理体制, 同时关闭粮油交易市场, 所有私营粮 (油)商, 一律不准经营贩运粮油。同年12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粮食局,负责全市城乡粮食计划收购、供应和储运管理。1956年1月,油脂购销划归市粮食局管理。同年,全市私营粮油企业实行公私合营。1958年,执行中央的粮食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制度。由于农村大办“公共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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