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合并。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波及上海供销合作社的变性、解体。是年6月宣布“基层供销社(即以区或乡为单位建立的供销社)及其以上的各级供销合作社,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同年10月,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决定》,撤销上海市供销合作局,所属的棉花公司划归纺织工业局,烟叶划归轻工业局,土产公司、废品公司划归市商业一局,果品杂货公司划归市商业二局;市郊10个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为一个商业行政机构,原供销合作社所属的业务经营部门同县商业局下设单位合并,组建为棉百、日用杂品、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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