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1995年,天津市共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16.5亿元。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安排农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55万元,主要用于治河防汛、兴办农田水利。“一五” 时期,农业基本建设支出1 611万元,新建了4个国营农场,拖拉机站由 1954年的1个增加到1957年的5个。1956年,在四个郊区和塘沽、汉沽两个区支持农村群众兴建水利,当年完成的农田水利工程量为新中国成立后历年累计完成工程量的两倍多。“二五” 时期,农业基本建设支出11 692万元,比“一五”时期增长6.3倍。其中,水利建设支出占60%以上,1959—1962年间,增加农田灌溉面积近1.333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0.8万公顷。从1963年起,天津市贯彻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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